“僵尸车”挺尸太久,生锈、爆胎、成垃圾桶……影响市容市貌,咋整?12月11日,济南交警发布关于开展占道“僵尸车”清理整顿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济南交警对占道“僵尸车”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通过网格化管控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鼓励市民监督举报占道“僵尸车”等措施,对全市占道“僵尸车”进行整治。
整治重点有哪些?
整治区域: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包括背街小巷、断头路、开放式小区内道路、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整治对象: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 不只是整治僵尸车!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清理一批长期占用道路停放的“僵尸车”,力争从中查扣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注销报废和被盗抢机动车。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切实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多措并举一查到底!
全面排查,及时拖移。各区大队、停车办要对辖区所有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各中队、警务区责任民警要利用社区或单位微信群发布通报、搜集线索。对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僵尸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拖移车辆时,应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以便查询。
分类建档,深度调查。各区大队要组织违法处理、机动车查验、情报研判民警及时对拖移的“僵尸车”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济南公安警务云平台”等系统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深挖涉车违法线索,并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
依法告知,规范处置。各区大队要严格按照《查处“僵尸车”执法指引》操作。在拖移“僵尸车”后,要及时联系通知车主,并依法分类规范处置。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活动,在告知及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耐心解读管理政策、文明规范执勤执法。
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各区大队、停车办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纳入各办事处、居委会日常巡查管理范围。鼓励城管队员、停车管理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举报“僵尸车”违法线索。各区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共享信息,联勤联动。各区交警部门接到涉及“僵尸车”的违法举报信息,要及时核实,依法分类处置,并及时向举报单位、个人进行反馈。始终保持对违法“僵尸车”的严查严处势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112条规定,车主应在30日内到指定交警支队处理,如果30天之内未接受处理,或者是未能够提供有效合法证明材料的,那么我们会予以公告,满三个月公告后,会进行车辆的相应的处理。”济南市交警支队智慧办陈晓峰介绍说。 来源: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