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鲁0114执26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田珍与被执行人沈威、张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沈威、张硕未履行(2023)鲁0114民初1179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悬赏举报对象: 被执行人:张硕,女,1997年07月04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街道沈家村沈柳西路140号。 被执行人:沈威,男,1998年05月1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街道沈家村沈柳西路140号。 执行案号:(2024)鲁0114执2611号 执行依据:(2023)鲁0114民初1179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货款189150元及利息、迟延债务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沈威、张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的15%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成功的,对最先举报人予以奖励,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655568 联系人:章丘法院 王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邮编250200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鲁0114执438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路彩红与被执行人章丘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章丘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2023)鲁0114民初115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悬赏举报对象: 被执行人:章丘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617号。 执行案号:(2024)鲁0114执4389号 执行依据:(2023)鲁0114民初1156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购车款899000元及利息、迟延债务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 悬赏金额: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章丘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的2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成功的,对最先举报人予以奖励,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655568 联系人:章丘法院 王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邮编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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