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性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请额度。
(3)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5) 还款期限: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6) 2024年度阶段性延期免息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照学生意愿协助其办理延期一年偿还2024年内的贷款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1.贷款学生: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满足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1)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2) 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5)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6)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以下地址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2)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③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④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章丘区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提示:
1、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相关部门盖章的环节。以学生书面承诺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3.续贷流程:
(一)贷款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验证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点击“申请贷款”,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声明等信息,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
(二)合同签订
有2种贷款签订方式供您选择:①网上签订合同 ②现场签订合同
1.网上签订合同,无需到现场办理。国开行委托“支付宝”、“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对贷款学生进行身份认证,认证完成后,《受理证明》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学生注册的手机上,凭验证码入学办理即可。或者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里找到本学年的合同,自行导出并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纸质版。建议选择“网签”,方便快捷!
2.现场签订合同,办理人需要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下载打印《续贷申请表》并签字;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未变更)任何一方需要携带的申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提示:
1.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办理贷款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一)《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二)签订合同后,借款人一定要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且《受理证明》下方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三)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并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
(四)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然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 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 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 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 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 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 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1) 贷款集中办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
(2) 贷款集中办理地点:章丘区龙泉大厦负一楼东北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
(3) 咨询电话:61300296 83212648或国家开发银行热线95593
(4) 温馨提示: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在等待入学期间,各种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出现,同学们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接到可以领取各种助学金、需要提供本人银行卡资料的电话,第一时间一定要找学生资助部门、录取学校或毕业高中学校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