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被告人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广西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22年4月6日,潘某某与家人一起到贺州市钟山县某村集体山场扫墓,在扫墓过程中,潘某某点燃线香蜡烛和衣纸并燃放鞭炮,由于疏忽大意,潘某某在未尽到防火义务的情况下离开下山,最终引发山火,造成总过火面积达14.9731公顷(224.5965亩)的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2022年9月22日,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盈源村“竹溪”山脚处种田时焚烧秸秆,被乡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巡查人员及时制止。经现场核实野外用火面积1.1亩,白鹭乡人民政府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对肇事者刘某财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并要求刘某材义务敲铜锣3天宣传森林防火。2021年4月,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发生一起松树林火灾,经侦查火灾原因为群众上坟烧纸引燃周围松树林。经核实,过火面积超过十亩,当事人被行政拘留七日。2020年11月29日17时许,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委会德贵村“下塘”林地发生一起人为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案件。经鉴定,过火总面积10.2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1亩、疏林地面积8.1亩,过火林木主要为桉树、杂树。经审讯,龚某于2020年11月29日用自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林地边沿杂草引发森林火灾。2020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龚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批准刑事拘留。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大众日报”。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