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交警大队在八楼会议室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通报《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方案》,接受媒体记者关于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的采访。
按照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区委区ZF“交通提升”工作部署,结合城市交通治堵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我区行人、非机动车慢行路权和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针对当前影响我区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交警大队持续组织开展城市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在城区范围内新增20条施划黄色禁停标线的机动车禁停道路。
新闻发布会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以双山北路、福泰路、明堂街、铁道北路、桃花山街、绣水大街等禁停路段为重点,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的原则,开展机动车违停全面整治。
对在施划黄色禁停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取证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处罚、责令驶离。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一律使用清障车予以拖移。
行动中,共查处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356起,其中查处黄色禁停标线路段机动车违停237起,拖移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违停机动车12辆。
整治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交通违法。
整治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查处处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施划东山北路黄色禁停标线。
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物品。
严查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依托检查站严查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
在城区范围内新增20条施划黄色禁停标线的机动车禁停道路:
1、绣水大街:汇泉路至G309
2、桃花山街:鲁宏大道至汇泉路
3、宝岛街:福泰路至双山北路
4、双山东街:福泰路至双山北路
5、双山西街:唐王山路至文汇路
6、国道309南侧辅道:明埠路至胡山林场路口
7、双山北路:世纪东路至世纪西路
8、福泰路:桃花山街至世纪西路
9、福康路:双山大街至世纪西路
10、铁道北路:百脉泉街至桃花山街+绣水大街至世纪东路
11、山泉路:桃花山街至绣水大街+明水小学门口至世纪东路
12、汇泉路:绣水大街至世纪东路
13、双泉路:世纪西路至滨湖路
14、鲁宏大道全段
15、文化路全段
16、育才路全段
17、石河街全段
18、湖东街全段
19、明堂街全段
20、东山北路
来源:章丘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