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为确保章丘白云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济南市政府发出通告。 一、建设征地范围:北至小清河、西至引黄东干渠、南至白云湖街道云湖北路北1200米、东至高官寨街道东边界,总面积约4135亩,涉及高官寨街道傅家村、相公庄村和白云湖街道韩码村、齐家村、靠河林村、张家村。 二、在章丘白云水库工程占地区征地范围内,禁止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建设其他禁止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执行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三、章丘区政府和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落实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 四、章丘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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