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区人社局召开全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对全面启动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和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出部署。
一、全面启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工作 自5月1日起,区人社局将在全区所有镇(街道)启动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居民养老保险金、老农保养老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原电影放映员补贴、原乡村医生补贴、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以及个人账户退保金等待遇统一由社保卡发放,不再由银行卡和存折发放。前期,区人社局已在刁镇、枣园、文祖试点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金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根据此次会议安排,全区其他镇(街道)同步启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工作,待遇发放范围也更加广泛。 二、全面加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会议要求,年底前各镇(街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社保资金落实率要达到70%以上。对此,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钢强调,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年内完成目标任务。 同时强调,要以实施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契机,加快推进社保卡的普及和应用,完善社保卡的服务功能。区、镇(街道)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加强协调配合,解决好群众在社保卡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