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章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济南市2017年度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公布济南市2017年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选名单的公告》,现将我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区现场资格审查定于3月13日(周二)在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会议室进行(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济南市市、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应聘济南市市、县区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 2、笔试准考证;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2月21日之前取得);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 6、身份证;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0、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章丘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管理B)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为其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报考章丘区公证处公证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一)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视作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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