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信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这是正常信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区别。信访人不能因为没有达到目的就以非访、缠访、闹访等违法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3月2日,章丘区公安分局普集派出所以寻衅滋事对普集街道办事处池子头村高某某进行了传唤,并向证人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高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高某某男,六十四岁,章丘普集街道办事处池子头村人,为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老上访户。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及周边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予以多次训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高某某治安拘留多次仍不思悔改。每逢两会及国家大型会议举行期间高某某便伺机进京或购买通往北京的车票,以此来给普集街道办事处安保带来工作压力,从而向政府机关要财要物谋取个人利益。2018年两会安保期间高某某于2月26日、28日两次购买通往北京的车票,企图再次到北京上访、并以此给普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施压谋取利益,两次均被普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劝回。
公安机关提醒:


目前,正值全国两会安保关键时期,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正确行使自己权利、不得碰触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掌上章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