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衡在山东近、现代史上是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曾以招股承办的形式,创办了山东第一家商业银行。他厕身官场,纵横商界,是一位挟官以凌商,挟商以朦官的官僚型绅商。张子衡,于清光绪元年(1875)出生在章丘相公寨子村。幼年家境不富裕。在父亲张锡纯的严厉管教下,致力举业。20岁中秀才,1902年中举人,1904年中进士。因无钱活动官场,他被派到偏僻边远的贵州任职。清朝宣统年间又升到贵州遵义府知州。张子衡为官初期,曾根据当时律例,对当时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恶霸,先斩后奏,为民除害,有清官之誉。辛亥革命爆发后,携眷逃回家乡。后转营钱庄、当铺,加入济南银钱同业组织“福德会馆”,任济南总商会会长。 1912年,原山东官银号改为山东银行,代理省库。次年秋,山东银号并入中国银行,“中行”拟撤销该行。张子衡呈请山东省公署批准,将山东银行转由济南总商会招股承办,总资本100万元,由张子衡任总理,牛嗣照任协理,曹广元任经理,经营存放款、汇总及一般银行业务,是为山东有商业银行之始。 民国成立以后,当时在济南的章丘帮(主要指旧军孟家和西关高家),自“五·四”运动前后,就在济南经营着数处工商业老字号,资金雄厚,直接影响济南金融和商业的兴衰,而他们也十分渴望和需要张子衡这样的政客作政治靠山,这对张子衡很快控制济南财政、金融、商业大权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是随着“靠山”的更替,张子衡的仕途也如履薄冰。复杂的政治斗争和频繁的政权更迭,张子衡认识到当官不如抓钱牢靠,以后便接受了中日合办的鲁大股份有限公司,以矿权股为半,由山东银行担保。国务总理靳云鹏为董事长,张为副董事长。 张子衡一生投资经营的商号很多,在家乡章丘主要有“金丰当铺”,“盐总店”和“鸿祥杂货铺”。其中“金丰当铺”和西关高家创办的“西关当铺”、“城关当铺”,为章丘的三大当铺。 “金丰”当铺创建于1912年,当时规模很大,有八大院落。铺房建筑也很有特色,巍墙高屋,乌门双开。迎门影壁上,挂有“裕国便民”的牌子,门外悬挂绿柄红头军棍和告示牌,使人望而生畏。从掌柜(俗称“当家的”)、帐房先生、分头柜及管号房、管首饰房的、还有学徒共计50多人。组织管理十分严密,责任明确,除学徒之外,其余为专职人员,十分熟悉当行的规矩,尤其对傅山的“当字谱”更为精通。学徒主要任务是卷号(收当品)、查号(取当品),及干其它杂活。其内部雇佣和管理制度采取封建性很强的终身雇佣制和等级管理制。所有雇员一入典业,无异卖身,不分智愚,也不论才干,概以先进山门为大,定其具体职称,排列名次。典当业管理的核心,是遵循封建道德规范—“礼”。按照“礼”必须逐级服从,不得稍有越级或违拗,连同桌进餐,对荤菜的举著,也要按名次进行,否则被视为“无礼”。经长期“礼法”的束缚和熏陶,大多数雇员的共同特征是面无笑容,呆若木鸡,完全被此门禁森严的行规所异化。从清代至民国时期,典当业的这一套陈规陋习基本无甚变化,固我依然地在传统中鹅行鸭步,通过“金丰”当铺便可窥豹一斑。
“金丰”当铺的日常业务,主要是收当和取赎,同时也接收存款,发行信用货币,在农村则是一种高利贷信用机构。“金丰”当铺靠着张子衡在济南金融界、商业界的关系,起初发展很快。寨子村一带虽说是张子衡的故乡,但在旧社会,穷苦的劳动人民,终年挣扎在饥饿线上;当迫不得已的时候,只有把自己仅有的衣物,典质救急。 “要讲富,开当铺”,过去有钱的人,不开当铺,仿佛不足以炫耀自己的财势。据《山东通史》记载:清末民初,章丘的钱庄、银号、当铺发展很快,位居全省各县的第二位。“金丰”当铺又与“西关”当铺和“城关”当铺不同。过去投资于典当业的有三类,即大地主、军阀和官僚。“金丰”当铺属于“官当铺”,西关高家属于民营。这些官僚、军阀、大地主在创业伊始,总是冒风险,用种种残酷压榨手段,吸取人民的血汗。等到发财致富之后,则又时刻盘算,怎样保全不义之财,不使散失。在患得患失的思想支配下,只有投资典当业,是最为稳妥可靠的。当商在官府庇护下,既能保本,又有丰厚的利润,可以说是最合理想的保本生财之道。由于从事典当业可名利双收,又煞是威风气派,故而成为张子衡这样的官商绅士所鹜趋的行业。 “金丰”当铺的盘剥方式主要有: (一)当期“明一暗二”,当息“过五不过六”。 所谓“明一暗二”,即当期按法定期限届满后(一般为 二十四个月,1929年后缩短为十八个月)并不即时处理,明着保留一个月,而实际却保留两个月。因为有的当户,在限满时,无力取赎,而又不愿将自己的衣物轻易牺牲,先请求当铺宽限若干日。遇到这种情况时,当铺可以允许展限一个月,而暗中留到两个月后,再按“死当”处理。如当期十八个月,可以保留到二十个月。至于“过五不过六”的计息法,则是三十五天以内,按一个月计息,一到三十六天,即按两个月计算,毫无通融余地。 (二)明当半,实为三成。 “当价”是当铺盘剥当户的一个重要环节。过去,“金丰”当铺对当品估价,表面上是按物值五成计算,内行称为“当半”。但是为了限满不赎,处理估衣时可多得利,当户所得当价,最多不过实值的三成。 (三)“年终减息”,大收利润。 “金丰”当铺也按照济南的一些当行之规定:每逢农历年终,从腊月初一日起至除夕夜,减息一个月。减息标准,在当时(入民国后),照原息减低五厘。各当户多在这一月内,纷纷赎当,或上利钱转期。这种措施,表面上是“体恤”贫民,实则为当行的旺月。因为虽然少要五厘利钱,而利用这一低息手段刺激当户,在短短一个月内,却把大宗利钱,提前收进来了。在假仁假义的幌子下,以利滚利,当铺遂能榨取更多的利润。 (四)兼营银钱号业务,官款生息。 “金丰”当铺属于“官当铺”,凭借张子衡在济南的势力,章丘的地方官员都怕他三分。在清末民初,凡官立学堂基金,慈善团体善款,都由官家指定,发交钱庄及当行公所,章丘的当铺多,多转交各当商存储生息。“金丰”当铺以“当业”为主,又兼营银钱号业务,经常吸收私人存款。作为“官当”、“官钱局”,章丘的“官款”自然大部分存入“金丰”当铺。当时的存款利息,不过周息三厘至五厘,而“金丰”当铺在运营中,以此为资本,一转移间,即可换取月息三分的利润,盈利甚丰。 但是,好景不长,“金丰”当铺在经营了约两年来的时间。随着当税加重和新式金融机构的发展,加之外国金融机构沿胶济线在山东各商埠的迅速增加,各地当铺业务范围缩小,存放款也逐渐减少,所以倒闭、歇业者甚多。据《山东通史》现代史部分记载:“清代光绪年间山东有典当200余家,到1914年尚存102家,除历城有9家、章丘6家之外,其余各县均在5家以下。” “金丰”当铺也就在这时,日渐衰落,最后歇业。其房产家业归于“鸿祥”杂货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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