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
经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自2017年12月2日夜间至4日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条件差,环境空气质量(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2月2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济南将采取这些
分行业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济南市2017年11月发布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暖季黄色预警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钢铁:错峰生产,按山东省钢铁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方案。
石化: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
电力、热力: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使用优质燃料。
水泥(含粉磨站): 错峰生产。
混凝土、砂浆等搅拌站:暂停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运输,限产50%以上。
工业燃煤锅炉:根据生产线需求,关停(有多台锅炉)或降低10%以上负荷。
铸造:使用天然气炉、电炉的,停产,其它错峰生产。
砖瓦窑及其他未使用清洁燃料的建材行业:错峰生产。
医药:原料药生产企业排放VOCs工序采暖期错峰生产;无VOCs产生工序和其他企业限产40%以上。
化工:限产40%以上或降低生产负荷。
农药:使用有机溶剂企业,排放VOCs工序错峰生产;无VOCs产生工序和其他企业限产40%以上。
表面涂装:限产40%以上。
包装印刷:限产40%以上。
炭素: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其他制造业:限产40%以上。
停止拆迁、渣土运输
另外,响应期间按照《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建设工程还将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
2.禁止渣土、沙石运输;
3.严格裸露地面、渣土等散状物料堆存扬尘控制措施;
4.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5.停止水泥、砂石等散装物料物料装卸、归方码垛等作业;
6.停止楼层建筑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卫生清理、建设工程的室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
7.建设工程施工场区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对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确保工地进行全面湿化处理,每隔6小时进行一次。
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持续24小时均值,可跨日计算,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橙色预警:预测AQI 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 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据济南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地处内陆,城区呈“浅碟形”地貌,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差。近年来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虽有较大改善,但仍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6年在全国74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位居倒数第9位。
2017年1-9月份,济南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改善率在74城市中排第12名,是排名后15位城市中仅有的两个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城市之一。在74个城市中排名同比改善7个名次,由倒数第3位改善至倒数第10位。
济南市空气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受采暖和气象因素的影响,第一、四季度污染严重,二、三季度污染较轻。每年冬、春两季,受冬季采暖、静稳天气、输入性污染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空气质量下降明显。因此,在重污染天气易发的冬春季节,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小贴士
重污染天气下的PM2.5污染,可增加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炎、哮喘)和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的发作和死亡风险。儿童和老年人则是重污染天气的易感人群。
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健康危害,居民可酌情采取个体卫生防护措施。
1 尽量减少暴露在室外的时间,降低室外活动强度。特别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肺疾病的易感人群,重污染天气应尽量留在室内,保持门窗紧闭。因为此时容易因缺氧而诱发心肌梗塞、心绞痛等病。确需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活动的时间或强度。 2 避免吸烟、烹调等室内来源的颗粒物污染,居室清扫宜采用湿式清扫法。重污染天气结束,及时开窗通风。 3 科学合理地佩戴口罩,注意加强自我保护。建议佩戴符合我国国标(GB/T 32610-2016)的产品。保持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使用时间不能过长,避免形成二次污染。特殊人群(如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佩戴口罩时,建议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4 科学合理地使用空气净化器。建议选用符合我国国标(GB/T 18801-2015)的产品,尽量选择具有高洁净空气量、高累计净化量、高能效值、低噪音的产品,并注意根据产品使用要求定期维护。 综合整理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