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2019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2020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省教育厅等4部门7月19日发出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学校职责,强化校长负责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可以试点家长陪餐制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向属地市场监管和卫生监督等单位依法取得许可。严禁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二)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1. 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 2. 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审查。 3. 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 4. 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 意见还就全面实施膳食营养提升工程,研制中小学生膳食营养指南,扩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覆盖范围,特别是全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教育等作出具体部署。 来源:章丘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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