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章丘县划分为十区,区下设乡,乡之区域锐减。 国初,县下设区,区下设乡。1953年章历县并入为章丘县。1955年9月合并全县277个乡为220个乡。1956年章丘、历城二县重新厘定疆界,相互划拨乡村之后,乃将全县189个乡再合并为82个乡(镇)。 1956年3月24日,撤区并乡。据《县志》记载“将全县14个区82个乡(镇)改划为1个镇:城关镇;29个乡:宁家埠乡、胡迪乡、平陵乡、党家乡、高官寨乡、黄河乡、吕家寨乡、北大寨乡、旧军乡、水寨乡、刁镇乡、辛寨乡、明水乡、李家埠乡、相公庄乡、祖营坞乡、普集乡、杨官庄乡、官庄乡、埠村乡、曹范乡、阎家峪乡、常三行乡、文祖乡、南大寨乡、垛庄乡、横河乡、官营乡、山后寨乡,共932个行政村。”以此可见,废区之后乡之区域又由小变大。 “1958年9月成立29处人民公社。同年12月,调整为:文祖、埠村、垛庄、普集、胡山、刁镇、黄河、绣惠、明水、平陵10处人民公社。” 至此,章丘区划为10处人民公社,10处公社较清代6乡的范围略小。 “1961年3月11日,增划相公庄、祖营坞、枣园、宁家埠、辛寨、水寨7处人民公社。” 至此,章丘县区划为17处人民公社。 “1963年5月祖营坞公社撤销,所辖大队划入普集、相公庄2个公社” 至此章丘县区划为16个处人民公社,这16处人民公社存活了21年,“70后”的章丘人大都耳熟能详,不赘述。 《章丘县志》和《章丘地名志》中均有关于“29处人民公社”的记载,但记载又不尽一致,存在些许误差。如果“29处人民公社”是由“1镇29乡”沿革而来,则县志或地名志所载“29处人民公社”应为“30处人民公社”。而“1镇29乡”中的“黄家乡”或“黄河乡”,一载于地名志,一载于县志。如果地名志记载正确,则县志记载必定有误;反之亦然。综上所述1958年9月至12月间曾经存在了三个多月的三十处人民公社为: 01、吕家寨乡(驻吕家寨)1958年9月成立红旗人民公社 02、北大寨乡(驻北大寨)1958年9月成立黄河人民公社 03、高官寨乡(驻高官寨)1958年9月成立胜利人民公社 04、黄家乡 (驻黄家) 1958年9月成立七一人民公社 05、刁镇乡 (驻刁家庄) 1958年9月成立刁镇人民公社 06、旧军乡 (驻旧军) 1958年9月成立绣惠人民公社 07、水寨乡 (驻水寨) 1958年9月成立水寨人民公社 08、辛寨乡 (驻辛家寨)1958年9月成立灯塔人民公社 09、城关镇 (驻章丘城)1958年9月成立绣江人民公社 10、宁家埠乡(驻宁家埠)1958年9月成立运河人民公社 11、平陵乡 (驻龙山) 1958年9月成立平陵人民公社 12、党家乡 (驻党家) 1958年9月成立党家人民公社 13、胡迪乡 (驻胡迪) 1958年9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 14、山后寨乡(驻山后寨)1958年9月成立寨子人民公社 15、明水乡 (驻明水) 1958年9月成立明水人民公社 16、相公庄乡(驻相公庄)1958年9月成立相公庄人民公社 17、普集乡 (驻普集) 1958年9月成立普集人民公社 18、祖营坞乡(驻祖营坞)1958年9月成立长白山人民公社 19、杨官庄乡(驻杨官庄)1958年9月成立杨官庄人民公 20、官庄乡 (驻官庄) 1958年9月成立官庄人民公社 21、阎家峪乡(驻阎家峪)1958年9月成立胡山人民公社 22、常三行乡(驻常三行)1958年9月成立青山人民公社 23、埠村乡 (驻埠村) 1958年9月成立先锋人民公社 24、曹范乡 (驻北曹范)1958年9月成立铁山人民公社 15、李家埠乡(驻李家埠)1958年9月成立五一人民公社 26、文祖乡 (驻文祖) 1958年9月成立文祖人民公社 27、南大寨乡(驻南大寨)1958年9月成立南大寨人民公社 28、垛庄乡 (驻垛庄) 1958年9月成立海山人民公社 29、横河乡 (驻北横河)1958年9月成立上游人民公社 30、官营乡 (驻官营) 1958年9月成立群山人民公社 来源:头条号/蹲马桶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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