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章友发来后续:男被拘,女的已放回... 男的被暂时拘留,女的已经放了回来。希望女方不会被免于起诉吧。 详情点击↓
天堂的孩子,你身边的人没有把你忘记, 他们在诉说你的不幸、可怜, 希望人间能够把正义给你。
事情起始如下:
今天上午听到村里的人说某家的孩子被他的父母活活打死了。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昨天晚上他被他的父亲带到村外用木棍树枝等殴打后背回家,今天早上他的父亲发现小孩已经没气了,然后去他奶奶那边告诉他奶奶:xx被我打死了。 然后这件事就在全村传了开来。 通过传言得知,小孩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打,他的继母是指使者。传言说他的继母曾把碎玻璃掺到包子里给他吃,他平时吃饭就是用热水把玉米面煮一下(这在乡下是猪狗吃的东西)…… 不管听到了些什么,我心里都是近乎冷酷的平静,可能这就是学多了心理学的副作用吧。 存在即合理,存在即合理,不管出现了什么事,挖开来看必然有合理之处。我特意问了他父亲是什么样的人,有人告诉我,是个很老实的人。那么一个老实的人为什么能做出活活把自己儿子打死的事情呢?或许就是因为他的老实吧。 老实的人内心可能会有难以释放的压抑,十之八九他可怜的儿子成为了他压抑的发泄口。能够把自己的儿子活活打死,无疑是一种兽行了,而在整个过程中他的内心世界真的和野兽无异,只有这样才会做出如此残忍的行径。从第二天他平静的告诉自己的母亲来看,他对于生活已经基本上麻木了,从这一点上讲他又是麻木的。这种人在生活中没有什么存在感,会任由他人推来推去,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他后来娶的妻子让他打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动手。 我又特意问了昨天他打儿子的时候,他妻子在场吗,有人告诉我:没有,昨天是他自己带他儿子出去的。如果他妻子在场毫无疑问他妻子是共犯,但因为不在场在量刑上会有一点困难。 因为这件事情性质特别恶劣如果是共犯差不多应该是一个死刑一个二十年,但是由于在共犯这一点上有待商榷所以在判刑上多了很多变数。但是考虑到死刑需要高院的裁定比较麻烦,所以有可能主犯判无期。 只是希望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要忽略一些其他的事。 第一,如果他的继母确实有过往他的食物中掺杂玻璃的行为,则应该论定为蓄意谋杀。 第二,他的家里有一根架起来的钢管是用来殴打他时把他双手合十绑在上面的,在庭审过程中不应该忽略这。 第三,应该明确他的继母在背后起到的作用。 第四,应该对他身体上的伤痕详细验明。 第五,之所以要带到村外殴打是因为有邻居曾反应他家里穿出小孩被打的惨叫,对此应该予以核实。 暂时想到的就这么多吧,虽然这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是可怜之人,但是他们不应该把自己的怨恨发泄在另一个人身上,从感情的角度讲我是希望两人都被重判的。 除此之外社会就没有责任吗?他还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为什么学校没有注意到这?如果学校注意到这了,老师能否有合理的纠正措施。说实话没有,我们的社会缺乏一个适宜的组织保护我们的未成年人。 当然我们也不该忽略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对于法律还缺乏最基本的了解,我们离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在教一年级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对父母因为怀疑班里的另一个小孩偷了他孩子的钱就气势汹汹的把他拦了下来,还拍照作为证据。当我知道这事以后,我告诉那两个人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行为,即便是未成年人犯了罪审问的时候也要有其监护人在场的。不管怎样希望整个社会尽快文明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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