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章丘网

楼主: 匿名

不给女朋友买手机,她就要跟我分手?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5 09:22:50 | 来自山东
还是分了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69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883
发表于 2021-10-25 09:4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能买,分就分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987
发表于 2021-10-25 09:4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买一个吧!现实社会女人都挺物质的啊!不买就分手来!在找个好的啊!结婚以后也是麻烦不断啊!现在就要啥买啥啊,男人负责挣钱养家啊!男人难啊!喜欢她就买吧!分手就没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5 09:48:40 | 来自浙江
分了吧,你连十三都买不起,还得分期。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366

帖子

267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673
发表于 2021-10-25 09:4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跑步的鱼 发表于 2021-10-24 17:21
哥,你站在人家女孩角度想一想。

都是女生,自己连个手机都买不起?苹果13七千左右,一个来月的工资,还买不了就分手?我的车自己买的,虽然不是什么好车,办完了也快20来万了,没要别人一分钱。自己买不起就别充大尾巴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702

帖子

333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33
发表于 2021-10-25 09:5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给别的女人买一个,又也拥有了一个女朋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6

主题

5948

帖子

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4812
发表于 2021-10-25 09:54: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0-25 10:51:34 | 来自山东
还用说么!已经验证了!就知道拎包入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36

帖子

3279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279
发表于 2021-10-25 10:5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压根就没把你当回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1064

帖子

498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985
发表于 2021-10-25 11:1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5457311@qq.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章丘网 ( 鲁ICP备14015877号-1 )

GMT+8, 2025-7-27 01:21 , Processed in 0.030637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