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章丘网

楼主: 匿名

男友工资7000我4000,他说买房婚后他自己还贷,不写我名字!有这样的?

    [复制链接]

16

主题

337

帖子

508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082
发表于 2021-5-30 06:36: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结婚就失去意义了,让他自己住吧,那样啥都是他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937
发表于 2021-5-30 06:4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领了证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5-30 06:49:28 | 来自山东
好好说说谈谈,不是全款的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结婚后你的钱不也是花到整个家里了吗,男方聪明过头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5

主题

3336

帖子

871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714
发表于 2021-5-30 06:5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现在法律有规定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5889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724
发表于 2021-5-30 07:0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呵呵呵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5-30 07:12:14 | 来自山东
你如果不想分手,自己也贷款买套房,自己还贷款,别让他自己买房还吃喝你的,但是最好分开太能算计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2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8423
发表于 2021-5-30 07:3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太会算计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2万

帖子

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7271
发表于 2021-5-30 07:3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写你名字就分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48

主题

3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8171
发表于 2021-5-30 07:4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趵突泉白酒 发表于 2021-5-30 05:41
不能结婚!还生孩子

哈哈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184

帖子

94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40
发表于 2021-5-30 08:0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想谈就谈,不想谈就分,现在的人眼里全是利益。病态的社会,万恶的人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5457311@qq.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章丘网 ( 鲁ICP备14015877号-1 )

GMT+8, 2025-8-3 01:49 , Processed in 0.031434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