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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支队、济南市急救中心共同启动了“敬畏生命、无忧避让”主题行动。今后,济南交警将为75部120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和电子警察,对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消除,并对拒不避让行为进行抓拍,并自动上传15秒的违法视频。交警将根据抓拍视频,对拒不避让120救护车的驾驶员处罚款200元,记3分。市民举报拒不避让救护车的,经核实可奖励30元。主动避让急救车等致违法自动免责
不主动避让急救车的原因大体有两个,一是不避让也不见得会受罚,二是避让可能会导致违章,要为此付出代价。对于第二个问题,在济南,车主如果因避让急救车导致交通违法,按规定是可以申请撤销的。驾驶人带上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申诉材料,到当地交警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情况属实并符合条件,就可以撤销违法处罚,免予处罚。
不过,这种先记录后申诉的模式,需要当事人耗费精力来“自证清白”,一定程度上难以解决避让驾驶人的后顾之忧。在深圳,早在2014年4月份就推出了急救车无忧避让系统。在急救车上安装行驶记录仪,全程记录急救车出车过程中的车辆避让情况,交警依据行驶记录仪,对于拒不避让急救车的车辆予以处罚,如果有车主因避让救护车而导致了交通违法行为,经系统筛查和人工鉴定,会主动消除、自动免罚。
据了解,为了鼓励社会车辆避让急救车,济南交警也有推行急救车无忧避让系统的计划,若能实现,社会车辆避让急救车时,就不必担心会被电子眼抓拍录入违法系统了。
另外,急救车并非唯一需要避让的车辆。根据相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什么情况属于“紧急任务”?
以救护车为例,亮起警灯和鸣响警笛时均属于“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均需避让。
来源:济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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