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领导,与数位重量级领导有特殊关系,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给被害人之子办理上军校、安排工作、自己执行任务需要垫付经费等事由,先后37次诈骗被害人钱款20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日前,被告人肖某因犯诈骗罪,被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2年,肖某通过网络聊天与赵某结识,同年二人登记结婚。肖某向赵某及其家人谎称其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领导,与数位重量级领导人有特殊关系,并已为赵某的侄女赵某静花费60万元办成上国防大学之事,但却以军训艰苦、赵某静学习成绩不好、无社会经验为由,不让赵某静上学,让其在家等着拿毕业证即可。 2014年9月,肖某的连襟田某因其子田某强高考分数不理想,遂找肖某帮忙上军校,肖某称需要30万元。为骗取田某信任,肖某将住处搬至青岛市某高档酒店,并约见田某夫妇,因此前肖某谎称已为赵某静成功办成上国防大学之事,田某夫妇对其深信不疑。 几天后,田某一家三口与肖某夫妇到南京送田某强上军校,刚下飞机,肖某称接到南京某军区电话,要去执行紧急任务,之后肖某以违规上学之事被人告状到中央军委为由,将此事搁置。接着肖某称先把田某强安排到解放军报社上班,但需到北京请客打点关系,前前后后向田某索要200余万元。 据田某陈述,其不断催促肖某送儿子上学之事,2015年春节期间,肖某称解放军报社社长给田某强准备了军装,让田某强上军校,并参加阅兵式报道组,阅兵当天肖某将田某强放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看到阅兵式。之后再催促肖某其儿子上学之事,肖某编造理由又骗其3万元。其多次催促肖某还款,肖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田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章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肖某系在假释期内犯罪,系累犯,故对其予以从重处罚,章丘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花钱不仅没“买到”升学或者“调动”工作,还上当受骗,钱财受损,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大家要树立法治思想,依法办事,不要受“金钱万能”的影响,让自己成为骗子的诱饵。 来源:章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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