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8日对章丘市万源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根据相关法规,该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而受到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据查证,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在2023年7月17日由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执行的。具体违法事实是,该公司在用的一台场内机动车(叉车,额定起重量3.5吨)没有检验报告,这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过批准后,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上述特种设备,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为济章市监强[2023]65号。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上述场内机动车是该公司于2019年购买并一直使用的。然而,该公司未能提供出上述特种设备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因此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章丘市万源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此次处罚,章丘市万源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需严格遵守,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同时,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所有特种设备都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处罚,以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的公平交易。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头条@建筑小灵通”。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