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 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 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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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
进一步做好各地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普通高中要在持续规范招生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2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片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促进教育公平。
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重点大城市等已有工作基础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免试就近入学水平。
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学校。
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
改进招生管理工作
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
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加强命题考务管理 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4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保证和谐稳定
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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