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发布的《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济南市历城区、长清区、市中区、章丘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青岛市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被确定为试验区,面积约12846平方公里。
我省提出,济青局部片区的重点试验任务包括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五项任务。
2014年以来,我省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分三批将41个地区列为试点。在国家公布的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入选。
济青片区进入城乡融合发展关键期。鼓励并支持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及相应十个区市,着力探索打造凸显山东特色的发展经验。
加强政策集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率先在试验区落地,支持试验区积极争创国家各类试点,省级改革事项优先在试验区开展。
加强资金扶持。加强财政支持力度,优先向试验区倾斜。济南、青岛、淄博三市要整合资金,集中投放,加大对改革试验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支持。优先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鼓励济南、青岛、淄博三市设立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牵头制定凸显山东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对相关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奖补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排名靠前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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