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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监督所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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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0: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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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监督所积极响应济南市卫计委“爱心血库”无偿献血活动。

  8月18日,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十余名工作人员到市血液中心明珠广场献血点献血,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传承奉献,传递健康梦、中国梦,展现卫计监督员良好精神风貌,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添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如发现身边有非法采供血行为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3323887。
献血献爱心,血浓情更浓!
卫生计生监督护卫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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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1:0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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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3:5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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