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并将于11月4日0时启动Ⅱ级响应 根据文件内容,此次发布是按照国家环保部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发布通知 按照《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要求 请全市建设工程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 1.停止所有土石方开挖作业; 2.禁止渣土、沙石运输; 3.严格裸露地面、渣土等散状物料堆存扬尘控制措施; 4.停止楼层建筑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卫生清理、建设工程的室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 5.建设工程施工场区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对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确保工地进行全面湿化处理,每隔4小时进行一次。 这是今年入秋以来 济南第一次发布预警 但是 今天济南的天明明是这样的 空气质量状况是这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 济南为什么要在空气质量良好的情况下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呢? 原因在这里↓ 关于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的说明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 2017年8月21日,国家环保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省政府于9月26日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150号)。上述文件均要求,包括我市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要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当预测区域内连片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将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我市今年新修订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增加了区域联动的内容。当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多个城市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我市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通报的预警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二、近期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的需要 11月1日,国家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提前供暖等因素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9号),要求包括我市在内的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同步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4日0时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响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4日0时启动Ⅱ级响应。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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