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厂址位于章丘区黄河镇店子村南,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和黄河镇交界处。 项目概要: 规划占地100.2亩,主要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生活垃圾后经固化处理后的飞灰,并作为章丘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内容包括厂内工程和场外工程,场内工程包括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区等,项目总投资3158.24万元,填埋区占地约55000m2,库容约46.56万m3万m3,按日处理50t飞灰合计,服务年限约30年。
二、主要环境问题对及采取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只用于填埋固化飞灰,固化飞灰可降解有机物含量极少,因此填埋堆体内基本不产生沼气。飞灰在填埋场倾倒、压实、取士覆土过程中产生扬尘。类比同类项目确定拟建项目粉尘排放量约为0.5t/a。 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共设置21个垂直导气石笼井,填埋废气直接排放。 通过计算和类比,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定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渗滤液。根据设计,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可以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3控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中表1中标准,部分用于道路喷洒、填埋区喷洒,剩余排放至章丘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用水补充水,拟建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为流动声源,固定声源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噪声。根据填埋场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种类,填埋场作业区噪声级85~96dB(A),筛、混料机及其他各类机泵等,主要噪声源强均在80~95dB(A)之间。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位于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和黄河镇交界处,不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章丘区国土局出具了选址意见书,不违背章丘区用地规划的要求。 (3)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拟建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100m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5)拟建项目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和排水管网等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厂区内的跑、冒、滴、漏现象可以得到避免,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拟建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拟建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7)拟建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8)拟建项目选址从规划符合性、地方法规的符合性、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均是合理的,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9)项目风险因素主要为围堤坝垮塌及引发的垃圾流、场区污水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泄漏等。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0)拟建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11)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欢迎各界朋友就该项目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联 系 人: 仇三军 联系电话: 0531-83691516 来源:章丘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