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某来到章丘法院圣井法庭,因其丈夫崔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要求起诉离婚并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韩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圣井法庭于当日为韩某核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章丘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韩某申请,圣井法庭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并调取了公安局对崔某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韩某与崔某婚后居住在章丘区龙山街道,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因性格等原因经常争吵,后为方便孩子上学在章丘区双山街道租房居住。一天,崔某在出租屋内用刀将韩某砍伤,韩某在医院住院治疗5天。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崔某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之后,崔某时常向韩某及其家人发送骚扰、威胁短信。 圣井法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崔某对申请人韩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崔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韩某及韩某父母等近亲属。在向崔某送达裁定时,圣井法庭干警向崔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并进行了释法教育。同时依法向崔某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以及韩某现租住屋所在地的社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这些单位监督崔某对裁定的履行情况并收集固定证据、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反馈法院。 法官提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既有利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又能够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章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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