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区检察院按照济南市检察院有关要求,着眼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形势,依托专业机构研发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并在应用中逐步完善成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自从系统试运行以来,共自主预警办案瑕疵4800余处,案管部门季度评查纠错同比下降了83%,主要业务的工作办案质效也同比大幅提升。
三个匹配
科学规划预检系统
与司法改革最新精神相匹配。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成为办案主体,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这就意味着对检察官的规范公正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案件质量预检系统一方面通过提示预警功能对在线办案进行流程监管,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把关,同时还通过全程留痕、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后期错案追责提供了客观依据;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匹配。 案件质量预检系统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而建设,在研发系统的同时,对高检院印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对各大业务的评查指标约2000余条,配置到案件质量预检系统中,实现了对录入规范的自动校对;与业务部门实际需求相匹配。在以往人工案件评查中,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占评查发现问题总数的2/3以上。通过分析发现,案多人少矛盾下,办案人员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人机配合不顺畅也是重要的诱发原因。对此,预检子系统对三类高发问题进行重点预警,有效提升了录入准确率,降低了程序瑕疵发生率。同时,软件以独立客户端形式在后台运行,不另外增加承办人工作量,人机协同程度高,深受业务部门的欢迎。 三个迈进
有序推进系统实用化
由单一预警向综合辅助迈进。该系统在研发之初,只具备单一的预警功能。经过后期的不断实践,与广泛征求了干警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逐步开发了留痕、统计、分析模块,功能涵盖了在线即时提醒、填录规范指标自定义、办案流程监控、案件信息预警、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工作量统计及办案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成为辅助办案的评查员、记录员、统计员、分析员。 大大提升了我们工作的严谨度与精确度;由程序性预警向实体性预警迈进。在着重发现程序性瑕疵的同时,案管部门、办案部门和软件公司三方合力,在前期与公安、法院共同研发的常用罪名证据定罪量刑标准基础上,自定义监控规则,探索尝试了对容易发生执法风险的案件及时介入进行实体审查,逐步实现了类案证据适用标准的自动比对与提示功能;由试点业务向全部业务迈进。 案件质量预检系统首先在案管部门与公诉部门进行试用,根据公诉业务流程特点,进行了精准配置。通过积极稳妥的试开发,开发人员与案管部门积累了足够经验,随即,扩大监控指标采集范围,最终将民行、侦监、执检等全部业务部门纳入监控范围。 三个延伸
深挖数据价值
深挖数据绩效评判价值。案件质量预检系统通过智能抓取技术,自动生成各业务部门及检察官的办案绩效,年底作为绩效考评、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绩效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深挖数据趋势预测价值。 在规范办案流程的同时,该系统同时具备初步的数据分析研判功能,依托案件质量预检系统,定期对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预警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测易发风险的案件类型、发展动态、敏感信息,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深挖数据引导培训价值。 案管部门以月度、季度为单位编印案件质量统计分析报告,并向业务部门通报,及时提醒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易发风险点、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以此引导政工部门和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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