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和省、市价格改革任务要求,依照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经区相关部门研究,报经区政府同意, 我区从2018年2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并实施阶梯水价机制。 怎么调? 看这里! 基本水价保持不变 从2018年2月1日,我区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3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45元/立方米不变,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70元/立方米上调为0.85元/立方米,同时,开征水资源税后,水资源费降为零。
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
本次调整,将对我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施阶梯水价。 收费标准如下: 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水价收费标准 (2018年2月1日起执行以下水价) 单位:元/立方米 

哪些用水户不执行阶梯水价
在实行阶梯水价过程中,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用水、托幼园所用水、社区福利机构用水、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用水、农贸市场用水、社区居委会、宗教活动场所用水)不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基本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15元。另外,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转供水用户),暂不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基本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行一年后,对仍未实现一户一表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适当加价。
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 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用地下水的税额为0.80元/立方米。经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区公共供水用户水资源税标准为0.80元/立方米,自2018年2月1日起与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同步执行。
来源:掌上章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