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章丘公安持续加强 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 依法查处肆意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 清理网络谣言信息 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环境近日 章丘公安打击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近日,章丘区网民黄某某为为泄私愤并吸引他人关注,使用个人网络平台账号编造虚假信息,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不良网上影响。章丘公安依法调查,黄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站、音视频平台、聊天软件等网络介质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 1.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2.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3.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4.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5.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醒: 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