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济南为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共惠及全市79.03万退休人员。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2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5%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济南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进行,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天下泉城新闻客户端”。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