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供销社黄河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启泉公车私用等问题 李启泉在担任区供销社黄河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自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带其妻子到济南国际机场接送其孩子,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带其妻子到章丘区人民医院看病,其行为构成公车私用,李启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区纪委给予李启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集街道苏家村党支部书记陈义昌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问题 陈义昌在担任苏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自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借用村级道路硬化、建设村级幼儿园等名义,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77803.90元,普集街道党工委给予陈义昌党内警告处分。
3、宁家埠街道闫码村党支部书记宋立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宋立东在担任闫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办理村级事务过程中,借机大吃大喝,且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自2015至2016年,村账中共列支招待费达45205.7元,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宁家埠街道党工委给予宋立东党内警告处分。
4、龙山街道霍八村党支部书记刘思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刘思平在担任霍八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自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正常发放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以电话补助、打井补助、为民服务费等名义为4名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52160元。龙山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思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绣惠街道崖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先安私车公养问题 王先安在担任崖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 自2015年至2016年,违规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审车费用共计5195元,王先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绣惠街道党工委给予王先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纠正“四风”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重要节点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百脉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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