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度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济南将根据各县区和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实际情况,分两组实施考评。季度排名第一将获得百万奖金,如果排名倒数第一,则会被罚款百万。 其中,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被分为第一组,主要考评生活垃圾收运(含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杆线治理、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管理、露天烧烤治理、占道经营治理、乱搭乱建治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城市道路养护、河道水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交通秩序管理14项内容。 第二组则由章丘区、市南部山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组成。主要考评生活垃圾收运(含城乡环卫一体化)、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管理、占道经营治理、河道水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交通秩序管理7项内容。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行1000分制,采取月度和季度考评相结合方式。 其中,市政府部门考评300分。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考评内容实施季度考评,考评结果于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 社会评价200分。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办理、媒体监督、专家评审对考评内容实施季度评价,评价结果于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市城管委办公室。 第三方测评500分。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考评内容实施月测评,每月测评结果于月末25日前报送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 除此之外,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获得国家相关部委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各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下同)务于获奖季度内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城管委办公室,在次季度予以加分,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据了解,济南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对考评对象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排名,编发情况通报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并在市级媒体公布。济南市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和相关情况,排名末位的县区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连续2个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县区,其主要负责人要在市级媒体公开说明原因。 根据考评排名,每季度还会进行经济奖惩。其中,第一组将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区,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分别处罚金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第二组将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名的县区,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县区,分别处罚金100万元、80万元(市南部山区只参加考评排名,不参加经济奖惩)。 此次,济南还提出,各考评责任部门(单位)在日常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各县区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被考单位要对照考评标准,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超时、不到位的,要予以加倍扣分,直至整改到位。 来源:济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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