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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的飙车党注意了!济南将严打“飙车”等违法行为,超速50%将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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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10: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9月10日起
济南市公安机关将对机动车“飙车”
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予以严厉打击!
超速50%将吊销驾照!
具体内容看这里
↓↓↓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 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从9月10日起,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对机动车“飙车”以及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名词解释“飙车”:
该通告中所涉及的“飙车”一词,是指 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超速行驶、追逐竞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 。
对“飙车”的人这样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飙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根据规定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对驾驶人追究刑事责任。
2.01.jpg
对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的这样处罚:
严禁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
对擅自改装的车辆:
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对非法拼装的车辆:
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从事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的这样处罚: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从事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一律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jpg
无证驾驶的:
可以依法予以拘留。
2.03.jpg
济南公安特别提醒:
请广大群众和相关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如发现机动车有“飙车”行为,或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行为,以及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条件的采取摄像、拍照等措施留存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对市民群众的举报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济南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日报”。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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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2 06: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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